化学与药学学院2021年教师本科课堂教学水平测评(讲师测评)结果公示
点击数:479 来源:化学与药学学院 作者: 录入:化学与药学学院 更新时间:2021-09-29
关于化学与药学学院2021年教师本科课堂教学水平测评结果的公示
为促进教师本科课堂教学水平的提升,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,根据学校《广西师范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水平测评实施办法》(师政教学(2020)225号)、《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本科课堂教学水平测评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学院对拟申报我校“高等学校教师系列”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晋升的专任教师进行了本科课堂教学水平测评,现将结果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4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。
联系人:刘婷、胡蓝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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